2010年12月3日,壹基金在深圳落地,获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自此,壹基金拥有了独立从事公募活动的法律资格。 深圳壹基金注册原始基金为5000万元,发起机构为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老牛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万通公益基金会及万科公益基金会,每家发起机构出资1000万元。深圳壹基金理事会由十一人组成(李连杰、周其仁、王石、柳传志、马蔚华、马云、马化腾、牛根生、冯仑、周惟彦、杨鹏),监事由四人组成(刘东华、宋立新、马宏、张敏)。周其仁担任深圳壹基金理事长和法人代表,王石担任执行理事长,马宏担任监事长,杨鹏担任秘书长。作为壹基金的创始人,李连杰将担任永久理事。深圳壹基金即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同时也是“红十字会壹基金计划”及“上海壹基金”的延续与发展,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章程》进行治理,理事会是决策机构,秘书处是执行机构。深圳壹基金于2011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理事会并正式启动。
壹基金倡导“壹基金壹家人”的全球公益理念,推广每人每月1块钱,一家人互相关爱彼此关怀的慈善互动模式,即:每1人+每1个月+每1元=1个大家庭。
为了纪念宋庆龄,1982年5月29日,宋庆龄基金会在北京成立。邓小平同志亲自担任宋庆龄基金会名誉主席,许多著名的领导人和社会活动家担任会里的领导职务,这充分体现了以宋庆龄名字命名的人民团体和慈善公益机构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1982年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 1982年5月29日,廖承志同志在人民大会堂宴请应邀前来参加宋庆龄逝世一周年纪念活动的宋庆龄在国外的亲属和朋友时宣布:今天在北京正式成立“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儿童科学公园基金会。”
邓小平同志任名誉主席,康克清同志任主席,廖承志同志任顾问,汪志敏同志任秘书长。基金会办公地点设在宋庆龄同志北京故居。宋庆龄基金会是先宣布成立,后进行筹建。在筹建过程中,有关同志认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儿童科学公园基金会”这一名称有它的局限性,不利于基金会工作的开展。
在起草基金会章程时,经康克清同志同意,名称中去掉了“儿童科学公园”,章程草案上报中央书记处,经习仲勋、胡启立等有关领导批准,名称改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简称宋庆龄基金会),其宗旨是: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席,继承和发扬她毕生所关心和从事的儿童文教福利事业的精神,培养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增进国际友好和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1982提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发[1982]55号”通知:“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已经成立。邓小平同志任名誉主席,廖承志同志任顾问,康克清同志任主席,汪志敏同志任秘书长。基金会同宋庆龄同志故居合署办公”。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为“中国青基会”,英文译名为“China Youth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为“CYDF”。中国青基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中国青基会募捐的国家和地区。中国青基会的使命是:通过资助服务、利益表达和社会倡导,帮助青少年提高能力,改善青少年成长环境。中国青基会倡导“社会责任、创造进取、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价值观。其发起实施的希望工程是我国社会参与广泛、富有影响的民间公益事业。目前,希望工程累计募集捐款60.3亿元人民币,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小学、中学、大学生)逾349万名,建设希望小学16355所,建设希望工程图书室约14636个,配备希望工程快乐体育园地2862套,配备希望工程快乐音乐教室136个,配备希望工程快乐电影放映设备223套,培训农村小学教师60000余名。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在上海创立,起初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1906年,清政府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1912年,“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1月15日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之一。1919年,红十字会国际协会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当年7月8日加入该会。1952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将遵循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七项基本原则,继续努力,为中国人民的幸福,为全人类的和平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CHINA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UNDATION)成立于1993年4月,是中国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2005年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专门资商地位”。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于1993年4月,是中国专门从事环境保护事业的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2005年获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专门咨商地位”。为表彰首任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曲格平教授在参与和领导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中做出的卓越贡献,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曲格平教授获得了联合国环境大奖和十万美元奖金。获奖后,曲格平教授建议,以这笔奖金为基础成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促进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他的这一建议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赞誉和支持。在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支持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成立了。曲格平教授成为第一个捐款者并出任理事长,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先生、原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黄华先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先生、蒋正华先生出任基金会的名誉理事长,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担任基金会的特别顾问。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规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国内外著名人士、社会各界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代表和主要捐赠者组成。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者和公众的监督。
环境保护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公益事业。人人有权享受优美的环境,优美的环境又需要大家来关心和爱护。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衷心希望与国内外热心于环境保护事业的组织、企业和个人建立友好联系,相互支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中华慈善总会(China Charity Federation)是经中国政府批准的民间慈善机构,全国性社团法人,现在全国各地已经拥有273个团体会员,他们均为地方慈善组织。
中华慈善总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该会由1994年4月经中国政府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财产和收益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
中华慈善总会现任会长为全国政协常委、原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范宝俊先生。
近几年来,中华慈善总会特别注意发挥其本身所特有的涵盖面较为宽泛的特点,开展了救灾、扶贫、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扶残、助医等八大方面几十个慈善项目,逐步形成了遍布全国、规模巨大的慈善援助体系。截止目前,中华慈善总会直接募集慈善款物共折合人民币近百亿元,数以千万计的困难群众得到了不同形式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