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基金会

2015/10/14 17:04:41 次浏览

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19825月成立了宋庆龄基金会。 1982529日,廖承志同志在人民大会堂宴请应邀前来参加宋庆龄逝世一周年纪念活动的宋庆龄在国外的亲属和朋友时宣布:今天在北京正式成立“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儿童科学公园基金会。”

邓小平同志任名誉主席,康克清同志任主席,廖承志同志任顾问,汪志敏同志任秘书长。基金会办公地点设在宋庆龄同志北京故居。宋庆龄基金会是先宣布成立,后进行筹建。在筹建过程中,有关同志认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儿童科学公园基金会”这一名称有它的局限性,不利于基金会工作的开展。

在起草基金会章程时,经康克清同志同意,名称中去掉了“儿童科学公园”,章程草案上报中央书记处,经习仲勋、胡启立等有关领导批准,名称改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简称宋庆龄基金会),其宗旨是:为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席,继承和发扬她毕生所关心和从事的儿童文教福利事业的精神,培养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增进国际友好和世界和平作出贡献。

198212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厅发[1982]55号”通知:“经中央书记处批准,纪念宋庆龄国家名誉主席基金会已经成立。邓小平同志任名誉主席,廖承志同志任顾问,康克清同志任主席,汪志敏同志任秘书长。基金会同宋庆龄同志故居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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