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言人能进行各种媒介宣传,传播品牌信息,扩大品牌知名度、认知度等,参与公关及促销,与受众近距离的信息沟通,并促成购买行为的发生,提高品牌美誉与忠诚。随着品牌竞争的加剧,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提高自己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形象代言人代表着品牌和企业的公众形象,具有很高的传播价值和良好的传播效应,因此,形象代言人在品牌营销策划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既然企业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么企业在选择品牌形象代言人时,切不可草率行事,一定要讲究策略。
(一) 为名而不唯名
企业实施形象代言策略,具有很强的功利性,其实质在于通过代言,顺理成章地嫁接代言人的个人品牌资源。是借人之名,扬己之名。名人分为小有名气和大有名气两大类,名气大小不同,用法也将有所差别。有所名,用其名;无所名,扬其名;成功与否,与名气关系不大。
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名人对所有的产品或品牌都是适合的,都能“一名惊人”的。形象代言人运用的成功与否。关键还要看与产品和品牌是否相适合。
在我国,名人代言酒品牌很少有成功的,而下面孔府家酒这则广告是个例外:千万里,千万里,我一定要回到我的家。我的家,永生永世不能忘记。“孔府家酒。让人想家”……孔府家酒的形象代言人王姬的话,至今令人难忘。
(二)与品牌个性相关联
如果形象代言人并不符合品牌的个性,则会造成品牌的稀释。因此在选择形象代言人时,我们有必要了解代言人与品牌个性之间的关联性。品牌的管理者应该清楚地知道,品牌要迎合哪一类型消费者的喜好,要找什么样的“意见领袖”来做品牌的代言人。只有品牌个性与人物联想对应,才能对品牌产生加法甚至乘法效果,否则,只会对品牌产生副作用,甚至将已有的个性稀释殆尽。
例如,联想给人的品牌个性是:成熟、稳重、高技术、成功等元素,但其选择谢霆锋并不符合联想品牌的个性,很多联想的消费者其实对于谢霆锋这样的小青年非常反感,联想应该清楚,谢霆锋的目标人群是二十岁以下的群体。我们来看看郑州大学出版社选择何炅为代言人,何炅在学生中拥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与其代言的《魔法英语》的目标群体比较吻合,且何炅活泼轻松的形象可以建立起“轻松学英语”的联想。
(三)形象代言人政治正确
“政治正确”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美国流行的新名词,涉及的不是法律上的合法和非法,而是“是非对错”的概念,主要是一种在公共领域反对各种歧视的话语姿态。比如,说黑人是“黑人”就是“政治不正确”,而应该叫“非洲裔美国人”;某人弱智,不能说他“弱智”,而应该叫“思维受障碍者”;一旦“政治不正确”,弄不好就要吃官司。
在中国这个有人治传统的国家,“政治正确”的外延就更广了,比如法律,传统伦理道德,民众普遍能接受的行为方式等。如果企业聘请的品牌代言人有意无意中触犯了这一规则,企业也会收到牵连的。去年香港的“明星吸毒事件”被披露后,女星安雅被拘捕,其代言的“修身堂”的声誉也大受影响,一度导致停业;新天王谢霆锋顶包案事发后,其代言的某品牌形象也大大受损,在“军旗装事件”中,赵薇觉得自己很冤,但是消费者不会这样认为,因为她虽然没有违法,但违背了民众的感情,请赵薇担任品牌代言人的企业更觉得冤,花了大把的钱请代言人,到头来品牌形象不是升如天堂,而是坠入地狱。
相反,品牌代言人“政治正确”,企业也会受益不少。1997年香港回归的时候,四大天王之一的刘德华演唱了著名的爱国歌曲《中国人》,恰逢香港回归,刘德华的歌更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此歌一出,即刻流行,刘德华受到了官方和民间的广泛欢迎,其时,请刘德华担任品牌代言人的企业也借此东风,白尺竿头更进一步。仅以其中的广州某房地产公司为例,在香港回归期间,其楼盘在一个月内几乎销售一空。所以,一些受到官方肯定和民间一直追捧,个人道德品质又比较好的明星,往往为众多企业争夺。
(四)品牌与代言人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是古人对待婚姻的一种态度,虽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企业在聘请品牌代言人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门当户对”的问题。
企业的实力不同,在行业内所处的地位不同,自身发展阶段不同,其品牌的定位,品牌影响力及品牌内涵都会不同,所聘请的品牌代言人也应该有所区别。要讲究一定程度的对等。双方的不对等,有时候也会产生像婚姻不对等一样的不良后果。
目前,品牌代言人与企业不对等主要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是企业实力很强大,其品牌是行业的强势品牌或领导性品牌,但其所聘请的品牌代言人却没有相应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结果是使品牌形象大打折扣。某家电企业,其实力在行业内数一数二,其品牌在同类中领袖群伦,却为了节省费用,花十来万去请一个尚未成名的模特做品牌代言人,结果,消费者根本就不认识她,该品牌的传播受阻,后来,不得已换了某知名明星,情况才得以改观。
另一极端是企业实力很弱小,其品牌在行业内名不见经传,但企业不是扎扎实实做市场,而是幻想一步登天,以为请个名人做做广告,企业就能做大。最后的结果,往往不是由于过早暴露被行业强势品牌吞并,就是由于资金匮乏把自己拖死。相对而言,这种情况更普遍。前几年某化妆品请香港天后级的明星充当品牌言人,然后就盘算着坐等收钱,结果,当年的收入还不够做广告时向银行借的贷款,最后,只有关门大吉。
在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企业打破了门当户对的原则,比如新天葡萄酒在刚上市的时候,请梁朝伟和张曼玉做品牌代言人,当年新天就跃升为葡萄酒行业的新贵。但是,小品牌最后跃升为大品牌的几率在任何行业都很小。特例并不具备普遍意义,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惟有对等,才是最好。
(五)喜新厌旧
在企业聘请品牌代言人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喜新厌旧”的问题。比如,美的以前的品牌代言人是巩利,后来变成了韩国的“野蛮女友”全智贤;NIKE的品牌代言人也在不停地变,从乔丹到艾弗逊,再到 “小皇帝”詹姆斯,这些变化,或许能给我们带来启发。
实际上,品牌代言人的变,最根本的原因是品牌自身在变。随着企业的发展,其策略在变,对应的消费者在变,品牌的个性和内涵也在变。而要对应品牌自身发生的变化,品牌代言人也要变,以准确地表达出变化后的品牌内涵和个性。比如,美的刚开始请巩利做品牌代言人,主要是美的当时处于成长期,有赖于巩利的名望来提升自己知名度,当美的成为行业领导性品牌后,实行个性化营销则是其新的策略,由此,请全智贤担任品牌代言人则表现出其品牌充满活力的个性。再比方说NIAK,在NBA的不同时代,都有不同的偶像,这些偶像拥有不同时代的崇拜者,没有人能够永远霸占历史舞台,所以需要不停推出新的偶像,以吸引不同年龄的崇拜者购买体育用品,让他们掏钱买体育用品。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代言人的变,不仅是一种必要,更是一种必然。所以,为了使品牌永葆青春,企业需要不停地“喜新厌旧”。